各学院: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3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 2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招收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政策和办法
招收政策办法按照总参谋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 (参动【2010】9号)执行。士官批准入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 2013年12月1日
(一)网上报名。今年首次实行招收士官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报名(网址: http://zbbm. chsi. com. en)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现已经延时到6月15日。
(二)体检政审。参照女兵征集模式,省征兵办公室依据网上报名情况,选定预招对象,下达人员名单。体格检查由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审查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双合格"学生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三)审批定兵。省征兵办公室根据招收任务,从体检、政 审、学历专业合格人员中选选拟招收对象,会同省辖市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集中研究定兵。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报名登记(5月底前)。部署招收任务,明确规定要求;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定兵(6月初至7月中旬)。组织体检政审,集中研究定兵;进行社会公示,签订协议书。
第三阶段:交接报到(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协调招收部队,审查档案材料;组织兵员交接,集中自行报到。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8月中旬)。逐级上报总结报告。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走开****共育人才队伍的具体体现,是提高部队士官队伍质量,建设能打仗、打胜仗现代化军队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招收士官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学生网上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招收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摸清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审核学科成绩,防止把现实表现一般、学习成绩挂科、勉强毕业,特别是有精神类疾病、上网成瘾等问题学生推荐上来,确保"双合格"青年入伍动机端正,身体健康无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