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校教[2012]4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8号)要求,为激发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创业意识,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或具有强烈创业愿望和明确创业思路的同学,开展的以创业为目的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
2.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面向二、三、四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面向三、四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
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是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科研方面有浓厚兴趣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团队须配备1~2名校内导师。导师应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一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二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指导新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每个项目均安排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企业导师)共同指导。校外导师(企业导师)应由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心教育事业,有丰富的创业经验,有充足的时间保证的企业专家担任。
5.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者要对创业实践项目的市场前景、盈利模式等进行详尽分析,鼓励同学在毕业离校前注册企业正式创业。
四、立项数量与资助经费
1.创新训练项目立项:40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
2.创业训练项目立项:40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
3.创业实践项目立项: 5项,资助经费:2.0万元/项。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4月5—13日,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2),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4月13—19日,各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牵头、各系主任和学院分团委书记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组织与评审工作,填写学院评审意见,确定本学院申报项目。
3.4月23日前,请各学院汇总《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另外两份院系留存),按评审成绩高低填制《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附件3),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打包发送至sj@njut.edu.cn。
4.教务处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择优推荐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相关说明
1.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本次申报立项工作,鼓励支持广大学生和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遴选出高质量项目。
2.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查询下载。联系人:程本松;电话:58139180
南京工业大学
2012年3月29日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学院推荐汇总表.doc
发布:实践科